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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、员工、法律大PK:螳螂捕蝉,黄鹊在后

时间:2008年01月25日  作者:饶润平  点击:   加入收藏   有效营销

 一部新劳动法引发的“角逐”——
  
 老板、员工、法律大PK:螳螂捕蝉,黄鹊在后
  
 企业以往对待员工的许多习惯做法,明年起将受到《劳动合同法》的严厉制裁
  
 一石激起千层浪,一部新劳动法引发老板、员工与法律之间的大PK。《劳动合同法》2008年1月1日实施在即,“由于对法律的理解存在误差等原因,近期一些用人单位非但不藉此规范用工行为,反而采取要求职工辞职、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以规避劳动合同法。少数用人单位甚至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,一次性解除大批职工的劳动合同。”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。“但事实上,新的《劳动合同法》中有明白的规定,所有的责任都是无法逃避的,越是试图逃避,承担的风险就会越大。”一位律师表示。对于家具企业来说,新劳动法到底是何种洪水猛兽?如何有效规避?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度关注……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新劳动法中的“第22条军规”
  
 空军大队指挥官一次次任意提高飞行员执行任务的指标,致使飞行员们个个得了恐惧症。一飞行员为逃避飞行,想躲进医院装疯,因为军规规定,疯子可以停止飞行。但军规又规定停止飞行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,而军规的附带条件是凡能提出申请的就证明此人不疯,所以他只能继续飞行:这就是在西方人日常生活中被普遍沿用的“第22条军规”,意味着“难以逾越的障碍”或“无法摆脱的困境”。目前,随着《劳动合同法》的正式实施,中国企业也普遍遭遇了这种尴尬。
    
 华为最近比较烦。从今年9月底开始,华为先后安排了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员工,辞职后再竞聘上岗。此举一出,外界舆论哗然。据悉,华为此举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明年开始实施的《劳动合同法》。而新《劳动合同法》最令企业头疼的是其“无固定期限合同”的规定,即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,除非劳动者提出异议,否则用人单位都应当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如果照此执行,华为的人力成本就要陡增,这便有了华为今番的大裁员。然而,“智者千虑,必有一失”,新劳动法还有这样的规定:与员工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,也应该与其鉴定无固定期限合同。这样,华为的烦恼丝依然是“剪不断,理还乱”:要么把这些员工彻底扫地出门,但这使自己陷入伦理甚至其它法律困境;而如果要再按原计划聘用其中的一任一员工,最终还是逃避不了将其视为无固定期限员工的约束。
  
 与华为同病相怜的是沃尔玛。据悉,为了规避新法,近一两个月,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在中国位于深圳、上海、莆田、东莞的四个分部,先后裁掉了约1200名员工。但沃尔玛的“如意算盘”好像并不如意。某资深律师分析,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,沃尔玛如此大规模裁员只适用两种情况:一是经济性裁员,二是因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如期履行而裁员。劳动法对于经济性裁员有这样的前提性规定,即“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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